境外投資備案文章
境外投資備案(ODI備案)8種登記類型詳解
(一) 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前期費用登記 (二) 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 (三) 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變更登記 (四) 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清算登記 (五) 境內居民個人特殊目的公司外匯(補)登記 (六) 境內居民個人特殊目的公司外匯變更登記 (七) 境內居民個人特殊目的公司外匯注銷登記 (八) 境外直接投資存量權益登記(年度)


境外投資備案(ODI備案)需要向哪些部門申請?
境外投資備案(ODI備案)的申請流程: 境外投資備案(ODI備案)涉及商務部、發改委、外匯局三個部門。 ?首先,國內企業股東需要向省商務部門和省發改委辦理ODI備案手續。商務部負責企業海外投資的整體審批,并向符合要求的企業頒發《企業海外投資證書》。 其次,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監督海外投資行業的流動,并向符合條件的企業發出《海外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


境外投資金額發生變化如何辦理ODI備案
根據《11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發生相關情況前向出具批準文件或者備案通知書的部門申請變更: (一)投資主體增減; (2)投資地點發生重大變化; (3)主要內容和規模發生重大變化; (4)中國投資額變化幅度達到或超過原批準備案金額的20%,或中國投資額變化1億美元以上; (5)其他需要重大調整項目審批文件或備案通知的情況。


ODI備案應注意什么?
?第一點,根據目前的監管要求來說,對于合伙企業形式的資金促進采取的嚴管的要求,卓信建議您應避免合作企業作為境外的直接投資的主體。 第二點,在進行經信委及發改委的系統申報以及銀行的外匯額度審批時,需要提交財務報告,提供審批。 第三點,對于ODI的項目,建議采用備案執行實力及資產規模以及運營效益的實體作為境外的投資主體,避免母小子大。


境外直接投資(ODI)
為進一步深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改革,促進和便利企業跨境投資資金運作,2015年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進一步簡化和改革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政策的通知》(匯發[2015]13號),取消直接投資項目下外匯登記核準。境內外投資主體可直接到新設企業注冊地銀行辦理境內直接投資項目下和境外投資項目下相關外匯登記。

